婚俗改革要有“法治思维”

发表时间:2021-04-26 16:26 来源: 责任编辑:钟雨豪

民政部日前发布消息,经地方申报、实地调研、综合评估等工作环节,民政部同意将广东省广州市,重庆市大足区、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、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等单位确认为全国婚俗改革实验区,实验时间为期三年。(据新华社报道)

婚俗是民间千百年流传下来的一种风俗习惯。其初衷和愿景是美好的。然而,受社会上的一些不良风气所影响,传统婚俗不知从何时开始“变了味”。一些地方彩礼开口就是几十万,婚宴动辄几十桌,份子钱出手就是几百上千,搞得不少人不堪重负、怨声载道,有的甚至因此返贫。可以说,遏制婚嫁陈规旧俗已经到了迫在眉睫的地步。正基于此,民政部启动了婚俗改革试点,公布了一批全国婚俗改革实验区。那么,婚俗改革到底怎么改,才能够在短时间内见到效果呢?笔者认为,还需融入“法治思维”。

要树立婚俗改革法治意识。过去,针对老百姓反映的索要“天价彩礼”、大操大办婚宴、恶意婚闹等婚嫁不正之风,我们所采取的措施大多是说服教育等道德约束。而道德约束是一种自觉自愿行为,并不具备强制性,所以也很难产生效果。既然道德约束和教育感化难以奏效,那么我们在推动婚俗改革的过程中,就不能还是坚持“老一套”,采取“老办法”,而是要以法治的思维来排除阻力和困扰。具体地说,就是在推动婚俗改革的过程中,既要沿袭传统的“德治”来进行感化教育,更要考虑用法治思维来进行强制干预。

要用法律武器破除不良婚俗。“天价彩礼”、大操大办婚宴、恶意低俗婚闹等不良婚俗是长时间形成的一种陈规陋习、诟病顽疾,想要在短时间内彻底铲除绝非容易。如果不采取强制措施、不施以强硬手段,是很难压制住这股歪风邪气。所以,我们在推动婚俗改革试点工作中,既要加强道德教育,树立正确的婚姻观,更要同步推动婚俗改革立法工作,善于运用法律武器,用强硬手段来禁止“天价彩礼”、限制大操大办婚宴、打击恶意低俗婚闹。

总而言之,婚俗改革是一项新鲜事物,我们在具体实验的过程中一定会遇到各种困难和阻力,但只要我们坚持“法治思维”,以法护航改革,就一定能够取得成效,推动婚俗改革圆满成功。(武侯区文明评论员  慧平)